明·王炜《慈竹堂记》:“夫奉亲致养者,孝子之折分;托物寓感者,仁人之至情。”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写作等。
⒈ 用手掌承着东西:两手托着下巴。
⒉ 陪衬,铺垫:衬托。烘托。
⒊ 承着器物的东西:托盘。
⒋ 寄,暂放:托身,托售。托儿所。
⒌ 请求、帮助:请托。恳托。
⒍ 借故推诿躲避:推托。假托。
⒎ 依赖:托福。托庇。
⒏ 委任:托付。委托。
⒐ 压强单位。
⒈ 人以外的具体的东西:事物。生物。物体。货物。礼物。文物。物价。物质。地大物博。物极必反。
⒉ 内容,实质:言之有物。
⒊ 指自己以外的人或跟自己相对的环境:物议(群众的批评)。待人接物。物望所归(众望所归)。
⒈ 原指寄居,后泛指居住:寓公(古代指寄居他国的官僚贵族;后泛指失势寄居他乡的地主绅士等人)。寓居。寓所。寓舍。寓邸。
⒉ 住的地方:公寓。客寓。
⒊ 寄托:寄寓。寓目(过目)。寓言(a.有所寄托的话;b.用来说明某个道理的小故事)。寓意(语言文字中所寄托或暗含的意思)。
⒈ 觉出:感触。感觉。感性。感知(客观事物通过感觉器官在人脑中的直接反映)。感官。
⒉ 使在意识、情绪上起反应;因受刺激而引起的心理上的变化:感动。感想。反感。好感。情感。敏感。感染。感召。感慨。感喟。感叹。自豪感。感人肺腑。百感交集。
⒊ 对人家的好意表示谢意:感谢。感恩。感激。感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