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后汉书·冯异传》:“始虽垂翅回溪,终能奋翼黾池,可谓失之东隅,收之桑榆”。
作宾语、定语;常与“失之东隅”连用。
鲁迅《后记》:“这于我是很不好的,所以赶紧订正宁此,庶几‘收之桑榆’云。”
⒈ 接到,接受:收发。收信。收支。收讫。收益。
⒉ 藏或放置妥当:这是重要东西,要收好了。
⒊ 割断成熟的农作物:收割。收成。麦收。
⒋ 招回:收兵。收港。
⒌ 聚,合拢:收容。收理。收集。
⒍ 结束:收尾。收煞。收盘。
⒎ 逮捕,拘押:收捕。收监。收押。收审。
⒏ 约束,控制(感情或行动):收束。收心。收伏(亦作“收服”)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⒈ 落叶灌木,叶子可以喂蚕,果穗味甜可食,木材可制家具或农具,皮可造纸,叶、果均可入药。中国大部分地区都有种植:桑葚。桑农。桑梓(喻乡里,故乡)。沧海桑田(形容世事变迁很大)。桑榆暮景。
⒉ 姓。
⒈ 落叶乔木,实扁圆,木材坚实,可制器具或供建筑用:榆荚。榆钱儿(即“榆荚”,像小铜钱)。榆面(以榆皮磨制成粉,用为黏剂)。榆塞(古称边塞植榆,故称边塞为“榆塞”)。桑榆暮景。
⒉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