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论语·季氏》:「远人不服,则修文德以来之。既来之,则安之。」《西厢记·第二本·第二折》:「(末云)『既来之,则安之。』请书房内说话。」
⒈ 动作已经完了:既往不咎。既而。
⒉ 已经:既成事实。既定。
⒊ 常与“且”、“又”连用,表示两者并列:既快又好。
⒈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,与“往”、“去”相对:来回。来往。过来。归来。来鸿去燕(喻来回迁徙,不能在一地常住;亦喻书信来往)。
⒉ 从过去到现在:从来。向来。
⒊ 现在以后,未到的时间:来年。将来。来日方长。
⒋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,表示约略估计:二百来头猪。
⒌ 做某个动作:胡来。
⒍ 用在动词前,表示要做某事:大家来动脑筋。
⒎ 用在动词后,表示做过(一般均可用“来着”):昨天他哭来。
⒏ 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趋向:上来。
⒐ 表示发生:暴风雨来了。
⒑ 在数词一、二、三后面,表示列举理由:这台收录机一来音质好,二来价钱便宜,我就买了。
⒒ 用做诗、歌词中的衬字:八月里来桂花香。
⒓ 表示语气,归去来兮!
⒔ 姓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⒈ 模范:以身作则。
⒉ 规程,制度:规则。总则。原则。细则。
⒊ 效法:则先烈之言行。
⒋ 表示因果关系,就,便:闻过则喜。
⒌ 表示转折,却:今则不然。
⒍ 表示肯定判断,乃,是:此则余之罪也。
⒎ 用在一、二、三……等数字后,列举原因或理由:一则房子太小,二则参加的人数多。
⒏ 与“做”相近(中国宋、元、明代小说、戏剧里常用):则甚(做什么)。
⒐ 量词,指成文的条数:新闻两则。
⒈ 平静,稳定:安定。安心。安宁。安稳。安闲。安身立命。安邦定国。
⒉ 使平静,使安定(多指心情):安民。安慰。安抚。
⒊ 对生活工作等感觉满足合适:心安。安之若素(遇到不顺利情况或反常现象像平常一样对待,毫不在意)。
⒋ 没有危险,不受威协:平安。转危为安。
⒌ 装设:安置。安家立业。
⒍ 存着,怀着(某种念头,多指不好的):他安的什么心?
⒎ 疑问词,哪里:安能如此?
⒏ 姓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