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偏正式;作谓语;指依照法律公开处以极刑。
郭沫若《不要怕死》:“已经明正典刑的汉奸们的供状,我觉得应该详细地记录出来。”
宋·王楙《野客丛书·卷一〇·宣帝待霍氏》:「使显等稍自悛改,则霍氏富贵,将来未艾。奈何悖逆之节,愈益驯嘄,而不容掩匿,苟不明正典刑,天下其谓帝何?其势不得不诛耳。」明·陆采《明珠记·第三四出》:「故户部尚书租庸使刘震,忘累朝之厚恩,受逆贼之伪命,除将明正典刑外,妻子俱合随坐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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⒈ 不偏斜,与“歪”相对:正午。正中(zhōng )。正襟危坐。
⒉ 合于法则的:正当(dāng)。正派。正楷。正规。正大光明。正言厉色。拨乱反正。
⒊ 合于道理的:正道。正确。正义。正气。
⒋ 恰好:正好。正中(zhōng )下怀。
⒌ 表示动作在进行中:他正在开会。
⒍ 两者相对,好的、强的或主要的一方,与“反”相对,与“副”相对:正面。正本。
⒎ 纯,不杂:正色。正宗。正统。纯正。
⒏ 改去偏差或错误:正骨。正误。正音。正本清源。
⒐ 图形的各个边的长度和各个角的大小都相等的:正方形。
⒑ 指失去电子的,与“负”相对:正电。
⒒ 大于零的,与“负”相对:正数(shù)。
⒓ 姓。
⒈ 可以作为标准的书籍:典籍。字典。词典。经典。引经据典。
⒉ 标准,法则:典章。典制。典故(a.典制和掌故;b.诗文里引用的古书中的故事或词句)。典范。典雅。典礼。典型。
⒊ 指典礼:盛典。大典。
⒋ 主持,主管:典试(主持科举考试之事)。典狱。
⒌ 活买活卖,到期可以赎:典卖。典押。典契。
⒍ 姓。
⒈ 对犯罪的处罚:刑罚。刑法。刑律。刑事。执刑。服刑。
⒉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刑讯。受刑。刑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