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·韩愈《曹成王碑》:“法成令修,治出张施。”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政策等。
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⒊ 仿效:效法。
⒋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⒌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⒎ 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⒏ 姓。
⒈ 做好,做完:成功。完成。成就。成事。成交。成立。成婚。成仁(儒家主张的成就仁德)。成人之美。玉成其事。
⒉ 事物发展到一定的形态或状况:成形。成性。成人。自学成才。蔚然成风。
⒊ 变为:长成。变成。
⒋ 可以,能行:成,就这么办。
⒌ 称赞人能力强:他办事麻利,真成。
⒍ 够,达到一定数量:成年累(lěi )月。
⒎ 已定的,定形的:成规。成俗。成见。成例。成竹在胸。
⒏ 十分之一:增产三成。
⒐ 平定,讲和:“会于稷,以成宋乱”。
⒑ 姓。
⒈ 〔令狐〕a.古地名,在今山西省临猗县一带;b.复姓。
⒈ 装饰,使完美:修饰。修辞。装修。
⒉ 整治,恢复完美:修复。修治。修缮(修理)。修浚(修理疏通)。修好。修明(古代指政治清明)。
⒊ 剪或削:修剪。
⒋ 兴建,建造:修建。修筑。
⒌ 编纂,撰写:修书。修史。修纂。
⒍ (学问,品行方面)钻研、学习、锻炼:修学。修业。修养。
⒎ 长(cháng ),高:修长。
⒏ 信奉宗教的人虔诚地学习教义,并付诸行动:修行。修女。
⒐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