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北史 薛辩传》:“朕且含养,致之度外,勿以言辞相析。”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⒈ 送给,给予:致仕(退休)。致辞。致电。致力。致哀。致命。
⒉ 招引,使达到:致病。致使。以致。专心致志。
⒊ 样子,情趣:大致。别致。景致。兴(xìng )致。
⒋ 细密,精细:致密。精致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⒈ 计算长短的器具或单位:尺度。刻度。度量衡。
⒉ 事物所达到的境界:程度。高度。风度。
⒊ 分角的单位,一圆周角分为360度:角度。
⒋ 依照计算的一定标准划分的单位:温度。湿度。经度。纬度。浓度。
⒌ 电能的单位,一千瓦小时电量的通称。
⒍ 法则,应遵行的标准:制度。法度。
⒎ 哲学上指一定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。
⒏ 能容受的量:气度。
⒐ 考虑,打算:置之度外。
⒑ 过,由此到彼:度日。度假。欢度新春。
⒒ 量词,次:一度。再度。
⒓ 僧尼道士劝人出家:剃度(剃发出家)。
⒔ 姓。
⒈ 与“内”、“里”相对:外边。外因。里应(yìng )外合。外行(háng )。
⒉ 不是自己这方面的:外国。外路(同“外地”)。外族。外省。外星人。
⒊ 指“外国”:外域。外宾。外商。
⒋ 称母亲、姐妹或女儿方面的亲戚:外公。外婆。外甥。
⒌ 称岳父母:外父。外姑(岳母)。
⒍ 称丈夫:外子(亦指非婚生之子)。
⒎ 关系疏远的:外人。
⒏ 对正式的而言,指非正式的:外号(绰号)。外史(指正史以外的野史、杂史和以叙述人物为主的旧小说)。外传(zhuàn )。
⒐ 传统戏剧角色名:外旦。外末。外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