〔判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子集下,康熙部首是刀部。
〔判〕字拼音是pàn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半、刂,五行属金。
〔判〕字造字法是形声兼会意。从刀,半声。从刀,表明其意义与刀有联系。“半”是把牛分开。本义是分,分开。
〔判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pàn] ⑴ 区别,分辨,断定⑵ 分开,截然不同⑶ 评定⑷ 司法机关对案件的裁决⑸ 古代官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