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·王谠《唐语林·文学》:“守亮既至,卫公初见,未之敬。及与言论,分条析理,出没幽赜,公凡欲质疑,亮已演其意,公大惊,不觉前席。”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言谈等。
⒈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
⒋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⒌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⒎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⒈ 植物的细长枝:枝条。柳条儿。荆条。
⒉ 泛称条形的东西:条子。面条儿。便(biàn)条儿。金条。铁条。
⒊ 细长的形状:条形。条纹。条案。条几(jī)。条凳。条幅(直挂的长条字画)。苗条。身条。
⒋ 项目,分项目的:条例。条令。条文。条陈(a.分条叙述;b.旧时向上级分条陈述的文件)。
⒌ 层次,秩序:条理。条贯。有条不紊。
⒍ 量词。
⒈ 分开:条分缕析。分崩离析。
⒉ 解释:分析。剖析。析疑。赏析。析出(a.分析出来;b.固体从液体或气体中分离出来)。辨析。
⒈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
⒉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
⒊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
⒋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
⒌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
⒍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
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