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对犯罪的处罚:刑罚。刑法。刑律。刑事。执刑。服刑。
⒉ 特指对犯人的体罚:刑讯。受刑。刑具。
⒈ 安放,安排:措手。措辞。措置。措身。
⒉ 筹划办理:措施。措办。筹措。举措失当。
⒊ 弃置:刑措。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⒈ 使人或物发挥其功能:使用。用心。用兵。用武。
⒉ 可供使用的:用品。用具。
⒊ 进饭食的婉辞:用饭。
⒋ 花费的钱财:费用。用项。用资。
⒌ 物质使用的效果:功用。有用之才。
⒍ 需要(多为否定):不用多说。
⒎ 因此:用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