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汉 戴圣《礼记 檀弓下》:“扬其目而视之,曰:‘予唯不食嗟来之食,以至于斯也。’”
偏正式;作主语、宾语、定语;含贬义,指带有侮辱性的施舍。
志士不饮盗泉之水,廉者不受嗟来之食。(明 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八十五回)
“嗟”,不能读作“jué”。
“嗟”,不能写作“蹉”、“磋”。
《礼记·檀弓下》。后用以指侮辱性或不怀好意的施舍。唐·杨烱〈唐右将军魏哲神道碑〉:「军井未建,如临盗水之源,军灶未炊,似对嗟来之食。」《儿女英雄传·第二七回》:「只因他一生不得意,逼成一个激切行径,所以宁饮盗泉之水,不受嗟来之食。」
a handout
pitance distribuée avec mépris
verächtlich zugeworfenes Almosen (V, Sprichw)
⒈ 文言叹词:嗟乎。嗟叹。嗟来之食。
⒈ 由另一方面到这一方面,与“往”、“去”相对:来回。来往。过来。归来。来鸿去燕(喻来回迁徙,不能在一地常住;亦喻书信来往)。
⒉ 从过去到现在:从来。向来。
⒊ 现在以后,未到的时间:来年。将来。来日方长。
⒋ 用在数词或数量词后面,表示约略估计:二百来头猪。
⒌ 做某个动作:胡来。
⒍ 用在动词前,表示要做某事:大家来动脑筋。
⒎ 用在动词后,表示做过(一般均可用“来着”):昨天他哭来。
⒏ 用在动词后,表示动作的趋向:上来。
⒐ 表示发生:暴风雨来了。
⒑ 在数词一、二、三后面,表示列举理由:这台收录机一来音质好,二来价钱便宜,我就买了。
⒒ 用做诗、歌词中的衬字:八月里来桂花香。
⒓ 表示语气,归去来兮!
⒔ 姓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⒈ 吃:食肉。食欲。
⒉ 吃的东西:食品。粮食。零食。丰衣足食。
⒊ 俸禄:“君子谋道不谋食”。
⒋ 日月亏缺或完全不见的现象:日食。月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