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处,地方:住所。哨所。场所。处所。
⒉ 机关或其他办事的地方的名称:研究所。派出所。
⒊ 量词,指房屋:一所四合院。
⒋ 用在动词前,代表接受动作的事物:所部(所率领的部队)。所谓(a.所说的;b.某些人所说的,含不承认意)。无所谓(不关紧要,不关心)。所有。各尽所能。所向无敌。有所不为而后可以有为。
⒌ 用在动词前,与前面的“为”或“被”字相应,表示被动的意思:为人所敬。
⒍ 姓。
⒈ 从别处来:到达。到站。到来。到场。到任。到职。到案。签到。恰到好处。
⒉ 往:到群众中去。
⒊ 周全,全顾得着:周到。面面俱到。
⒋ 成功:得到。办到。
⒌ 姓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⒈ 居住:穴居野处。
⒉ 存在,置身:设身处地。处心积虑。处世。
⒊ 跟别人一起生活,交往:融洽相处。
⒋ 决定,决断:处理。
⒌ 对犯错误或有罪的人给予相当的惩戒:处罚。处决。
⒍ 止,隐退:处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