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30回:“如今把他的锁扭开,明日未必不指一说十,讲那‘走了鱼儿是大的’话。”
作谓语、定语;用于处事。
⒈ 手伸出的支体(脚趾亦作“脚指”):手指。巨指(大拇指)。指甲。指纹。指印。屈指可数。
⒉ 量词,一个手指的宽度:下了三指雨。
⒊ (手指或物体尖端)对着,向着:指着。指画。指南针。指手画脚。
⒋ 点明,告知:指导。指引。指正。指责。指控(指名控告)。指摘。指挥。指日可待。
⒌ 直立,竖起:令人发(fà)指(形容极为愤怒)。
⒍ 意向针对:指标。指定。
⒎ 古同“旨”,意义,目的。
⒈ 数名,最小的正整数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壹”代)。
⒉ 纯;专:专一。一心一意。
⒊ 全;满:一生。一地水。
⒋ 相同:一样。颜色不一。
⒌ 另外的:蟋蟀一名促织。
⒍ 表示动作短暂,或是一次,或具试探性:算一算。试一试。
⒎ 乃;竞:一至于此。
⒏ 部分联成整体:统一。整齐划一。
⒐ 或者:一胜一负。
⒑ 初次:一见如故。
⒒ 中国古代乐谱记音符号,相当于简谱中的低音“7”。
⒈ 用话来表达意思:说话。说明。演说。解说。
⒉ 介绍:说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说媒。
⒊ 言论,主张:学说。著书立说。
⒋ 责备:数说。
⒌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
⒈ 数名,九加一(在钞票和单据上常用大写“拾”代)。
⒉ 表示多、久:十室九空。
⒊ 表示达到顶点:十足。十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