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一切可以发育的物体在一定条件下具有了最初的体积和重量,并能发展长大:诞生。滋生。生长。
⒉ 造出:生产。
⒊ 活的,有活力的:生存。生命。生物。生机。出生入死。舍生取义。
⒋ 有生命的东西的简称:众生。丧生。卫生。
⒌ 生活,维持生活的:生计。生意。
⒍ 整个生活阶段:一生。平生。今生。
⒎ 发出,起动:生病。生气。生效。生花之笔。谈笑风生。
⒏ 使燃料燃烧起来:生火。
⒐ 植物果实不成熟:生瓜。
⒑ 未经烧煮或未烧煮熟的:生饭。生水。
⒒ 不熟悉的,不常见的:生疏。生客。生字。陌生。
⒓ 不熟练的:生手。
⒔ 未经炼制的。生铁。
⒕ 硬:态度生硬。生吞活剥。
⒖ 甚,深:生怕。生疼。
⒗ 正在学习的人:学生。门生。
⒘ 有学问或有专业知识的人:儒生。医生。
⒙ 传统戏剧里扮演男子的角色:小生。老生。武生。
⒚ 词尾:好生休养。
⒛ 姓。
⒈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公正。公心。大公无私。
⒉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公理。公式。公海。公制。
⒊ 国家,社会,大众:公共。公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公众。公民。公论(公众的评论)。
⒋ 让大家知道:公开。公报。公然。
⒌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公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公子。公主。
⒍ 敬辞,尊称男子:海公。包公。诸公(各位)。
⒎ 雄性的:公母。公畜。
⒏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公公。外公(外祖父)。
⒐ 姓。
⒈ 用话来表达意思:说话。说明。演说。解说。
⒉ 介绍:说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说媒。
⒊ 言论,主张:学说。著书立说。
⒋ 责备:数说。
⒌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
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⒊ 仿效:效法。
⒋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⒌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⒎ 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⒏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