北周 庾信《哀江南赋》:“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”
偏正式;作宾语;比喻乞求别人援救。
我只能用下策,派人向绵竹(刘宇亮)作秦庭之哭。(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二十三章)
北周·庾信〈哀江南赋〉:「鬼同曹社之谋,人有秦庭之哭。」
⒈ 中国周代诸侯国名,在今陕西省和甘肃省一带:朝(zhāo )秦暮楚。秦晋之好。秦楼楚馆(旧时指妓院)。
⒉ 中国朝代名:秦代。秦镜高悬(喻法官判案的公正严明。亦称“明镜高悬”)。
⒊ 中国陕西省的别称。
⒈ 堂阶前的院子:庭院。庭园。庭除(“除”,台阶)。
⒉ 厅堂:庭宇。庭闱(父母所属内室,借指父母)。庭训(父亲的教诲,亦指家教)。家庭。
⒊ 审判案件的处所或机构:法庭。
⒋ 古同“廷”,朝廷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⒈ 因痛苦或悲哀而流泪发声:哭喊。哭泣。哭诉。哭腔。啼哭。长歌当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