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 欧阳修《尊皇太后册文》:“洪惟有宋,受命造邦,百年四圣,而小子获承之,以继我仁考之遗休余烈。”
作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⒈ 丢失:遗失。遗落。
⒉ 漏掉:遗忘。遗漏。
⒊ 丢失的东西,漏掉的部分:补遗。路不拾遗。
⒋ 余,留:遗留。遗俗。遗闻。遗址。遗风。遗憾。遗老(a.经历世变的老人;b.仍然效忠前一朝代的老人)。
⒌ 死人留下的:遗骨。遗言。遗嘱。
⒍ 不自觉地排泄:遗尿。遗精。
⒎ 生物体的构造和生理机能由上一代传给下一代:遗传。
⒏ 抛弃:遗弃。
⒈ 歇息:休整。休假。休闲。离休。
⒉ 停止:休业。
⒊ 完结(多指失败或死亡)。
⒋ 旧指丈夫把妻子赶回母家,断绝夫妻关系:休妻。
⒌ 不要:休想。休提。
⒍ 吉庆,美善,福禄:休咎(吉凶)。
⒎ 助词,用于语末,与“罢”、“了”等用法相当:归休。
⒏ 辞去官职:休官。
⒈ 我:“余将老”。
⒉ 剩下来的,多出来的:剩余。余粮。余兴。余悸。余孽。节余。余生。余荫(指前人的遗泽,遗留的庇荫)。余勇可贾(gǔ)(还有剩余的力量可以使出来)。
⒊ 十、百、千等整数或名数后的零数:十余人。
⒋ 后:“劳动之余,欢歌笑语。”
⒌ 农历四月的别称。
⒍ 姓。
⒈ 火势猛;引申为猛,厉害:烈火。烈焰。烈酒。烈马。烈性。激烈。剧烈。
⒉ 气势盛大:轰轰烈烈。
⒊ 刚直,有高贵品格的;为正义而死难的:烈女。壮烈。先烈。烈士。
⒋ 功业:功烈。
⒌ 古同“列”,行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