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𡘋渠用切,蛩去聲。
《說文》:同「也」,从廿、卄。
【徐曰】廿音入,二十共也,會意。
《玉篇》:同也、衆也。
《廣韻》:皆也。
《增韻》:合也、公也。
《禮・王制》:爵人于朝,與衆共之㊟〔「爵人于朝」後為「與士共之」。原文作:爵人于朝,與士共之;刑人於市・與眾棄之。〕。
《史記・張釋之傳》:法者,所與天下共也。
音
又,《唐韻》:九容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居容切,𡘋音恭。
《前漢・王褒傳》:共惟秋法,五始之要。
【註】服虔曰:共,敬也。師古曰:共,讀曰恭。
义
又,地名。
《詩・大雅》:侵阮徂共。
《韻會》:阮國之地,在河內共城。
音
又,《集韻》:古勇切;《正韻》:居竦切,𡘋恭上聲。
《前漢・百官公卿表》:垂作共工,利器用。
【註】應劭曰:垂,臣名也,爲共工理百工之事。共讀曰龔。
义
又,姓。
《前漢・匈奴傳》:太守共友。
【註】師古曰:共友,太守姓名也。共讀曰龔。
音
又,《集韻》、《正韻》𡘋居用切,恭去聲。
《左傳・僖四年》:敢不共給。
《前漢・成帝紀》:無共張繇役之勞。
【註】師古曰:共音居用反,謂共具張設。
又,〈律歷志〉:共養三德爲善。
〇【按】共給、共養,有平去二音,音別義同,故《正韻》東送二韻共供兩存之。
音
又,《正韻》:忌遇切,音具。
《周禮・天官・內饔》:掌共羞、修、𠛬、膴、胖、骨、鱐㊟〔「修」,原文作「脩」。參頁0065「刑」字注〕,以待共膳。
【註】掌共,共當爲具。
音
又,《集韻》:胡公切,音洪 —— 共池,地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