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左傳・昭二十年》晏子云,山林之木,衡麓守之。
謹照原文衡麓改衡鹿。
海之蜃蛤,祈望守之。衡麓等皆官名。
謹照原文蜃蛤改鹽蜃。衡麓改衡鹿。
〔守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寅集上,康熙部首是宀部。
〔守〕字拼音是shǒu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宀、寸,五行属金。
〔守〕字造字法是会意。从宀,从寸。宀表示房屋;寸是法度。合起来表示掌管法度。本义是官吏的职责,职守。
〔守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shǒu] ⑴ 保持,卫护⑵ 看管⑶ 在一个地方不动⑷ 遵照⑸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⑹ 呆在一起⑺ 节操⑻ 靠近,依傍⑼ 古代官名⑽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