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
《廣韻》:胡敎切;《集韻》:後敎切;《韻會》:後學切,𡘋音校。
《說文》:象也。
《玉篇》:法效也。
《廣韻》:學也。
《增韻》:放也。
《易・繫辭》:效法之謂坤。
《左傳・莊二十一年》:鄭伯效尤。
义
又,《禮・曲禮》:效馬效羊者,右牽之。
【註】效,猶呈也。
义
又,《左傳・文八年》:效節於府人而出。
【註】效,猶致也。
义
又,《左傳・昭二十六年》:宣王有志,而後效官。
【註】效,授也。
义
又,《廣韻》:效驗也。
《前漢・藝文志》:儒者,己試之效㊟〔「己試之效」之「己」,殿版字作「已」〕。
义
又,《廣韻》:效力也。
《前漢・韓信傳》:願效愚忠。
义
又,《類篇》:一曰功也。
《前漢・尹賞傳》:追思其功效。
义
又,《增韻》:勉也。
《韻會》:一曰具也。
《九經字樣》:作効者訛。
《韻會》:效,亦作傚。
《禮韻續降》效力之效與倣傚之傚不同,許雙押。
音
又,《集韻》:吉了切,音皎。揚子《方言》:效烓,明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