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
《廣韻》:恥力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蓄力切,𡘋音勅。
《說文》:試也。
《爾雅・釋詁》:敕勞。
【註】敕者,相約敕也。亦爲勞苦。
《釋名》:敕,飭也,使自警飭,不敢廢慢也。
《史記・樂書》:余每讀〈虞書〉,至於君臣相敕。
《後漢・安帝紀》:能敕身率下。
《韓非子・主道篇》:賢者敕其才,君因而任之。
义
又,《後漢・光武紀》〔註〕:漢制度曰:帝之下書有四。一曰策書,二曰制書,三曰詔書,四曰誡敕。誡敕者,謂敕刺史太守。
《正字通》:宋敕或用之於獎諭,非敕初意。明制,差遣諸臣,予敕行事,備載職守,申以勉詞。凡褒嘉、責讓𡘋用敕,詞皆散文;六品以下官贈封稱敕命,始用四六。
义
又,《博雅》:理也、謹也、語也、進也。
《小爾雅》:正也。
《廣韻》:固也、急也。
义
《說文》从攴作𭣴,《玉篇》本作勑,今相承皆作勅。互詳力部勅字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