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周禮・秋官・司𡨥》救日以枉矢。〔註〕漢時名飛矛,用以守城利火射。
謹按秋官司𡨥無救日以枉矢之文,註亦無漢時名飛矛之語。今照周禮改夏官司弓矢枉矢利火射。註今之飛矛是也。或謂之兵矢。
《投壺禮》主人謂曰某有枉矢哨壺,以樂嘉賓。
謹按禮字應移於投壺之上。照原文謂字改請字。以樂嘉賓改請以樂賓。
〔枉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枉〕字拼音是wǎng,左右结构,可拆字为木、王,五行属木。
〔枉〕字造字法是形声。从木,王声。本义是弯曲;不正。
〔枉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wǎng] ⑴ 弯曲,弯屈,引申为行为不合正道或违法曲断⑵ 冤屈⑶ 屈就,用于别人,含敬意⑷ 徒然,空,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