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
《唐韻》:離灼切;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力灼切,𡘋音掠。
《說文》:經略土地。
《左傳・昭七年》:天子經略。
【註】經營天下,略有四海,故曰經略。
《博雅》:略,治也。
义
又,《廣韻》:謀略。
《前漢・趙充國傳》:百聞不如一見,臣願馳至金城,圖上方略。李康〈運命論〉:張良受三略之說。
【註】上、中、下三計。
义
又,《廣韻》:用功少者皆曰略。
《書・禹貢》:嵎夷既略。
【傳】用功少曰略。木華〈海賦〉:羣山既略。
义
又,《博雅》:要也。
《莊子・知北遊》:將爲汝言其崖略。
《淮南子・本經訓》:其言略而循理。
【註】略,約要也。
义
又,不詳也。
《禮・孔子閒居》:子夏曰:三無既得略而聞之矣。
《荀子・非相篇》:傳者,久則論略,近則論詳。
义
又,《公羊傳・哀五年》:喪曷爲以閏數,喪數略也。
【註】略,猶殺也 —— 以月數恩殺,故幷閏數。
义
又,道也。
《左傳・定四年》:吾子欲復文武之略而不正其德,將如之何。
【註】略,道也。
义
又,《博雅》:取也。
《左傳・宣十五年》:晉侯治兵于稷,以略狄土。
【註】略,取也。
《淮南子・兵略訓》:攻城略地,莫不降下。
义
又,《博雅》:行也。
《左傳・隱五年》:公曰:吾將略地焉。
【註】略,總攝巡行之名。
又,〈宣十一年〉:略基趾。
【註】趾,城足;略,行也。
义
又,界也。
《左傳・莊二十年》:鄭伯享王于闕西辟,樂備,王與之武公之略,自虎牢以東。
【註】略,界也。
又,〈僖十二年〉:賂秦伯以河外列城五,東盡虢略。
义
又,路也。
《書・武成》:敢祇承上帝,以遏亂略。
【傳】略,路也。
义
又,犯也。
〈晉語〉:及桓子驕泰奢侈,貪欲無蓺,略則行志。
【註】略,犯也;則,法也。
义
又,利也。
《詩・周頌》:有略其耜。
【傳】略,利也。
义
又,《正字通》:書篇名。漢劉歆總羣書爲《七略》,有〈輯略〉、〈六蓺略〉、〈諸子略〉、〈詩賦略〉、〈兵書略〉、〈術數略〉、〈方伎略〉。
义
又,揚雄〈甘泉賦〉:蠖略蕤綏,灕虖襂纚。
【註】蠖略蕤綏,龍行貌。
义
又,奪也。與掠同。
〈齊語〉:犧牲不略則牛羊遂。
【註】略,奪也。
《史記・外戚世家》:少君年四五歲,爲人所略賣。
又,〈龔遂傳〉:渤海多劫略相隨者,遂下敎令,卽時解散。
义
又,渠略,蟲名。
《詩・曹風》蜉蝣之羽〔傳〕:蜉蝣,渠略也。
【釋文】略,本或作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