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
《廣韻》、《集韻》、《韻會》:秦昔切;《正韻》:前歷切,𡘋音踖。
《玉篇》:書籍。
〈尚書序〉。
【疏】籍者,借也 —— 借此𥳑書以記錄政事,故曰籍。
《左傳・昭十五年》:王謂籍談曰:昔而高祖司晉之典籍。
义
又,戸籍。
《史記・蕭何世家》:高祖入關,何獨先走丞相府收圖籍,以是具知天下戸口、阨塞。
义
又,門籍,置牒于門,以案出入。
《前漢・元帝紀》:令從官給事宮司馬門中者,得爲父母兄弟通籍。
【註】籍者,爲尺二竹牒,記其年紀、名字、物色,挂之宮中,案省相應,乃得入也。
义
又,租籍。
《管子・國蓄篇》:租籍者,所以疆求也㊟〔「疆求」之「疆」為「彊」字形誤。《管子・國蓄篇》:租籍者,所以彊求也〕。
【註】在工商曰租籍。
义
又,籍田。
《禮・祭義》:天子爲籍千畝,諸侯爲籍百畝。
《詩》〔疏〕:籍之言借也 —— 借民力治之,故謂之籍田。
《五經要義》:天子籍田,以供上帝之粢盛,所以先百姓而致孝享也。籍,蹈也,言親自蹈履于田而耕之也。
义
又,籍籍,語聲也。
《前漢・江都易王傳》:國中口語籍籍。
义
又,狼籍。
《史記・蒙恬傳》:此四君者,皆爲大失,以是籍于諸侯。
【註】言惡聲狼籍布于諸國。
音
又,《正韻》:詞夜切,音謝。
《前漢・義縱傳》:治敢往,少溫籍。
【註】言無所含容也。
义
又,地名。
《史記・秦本紀》:靈公十年城籍姑。
《括地志》:籍姑,在同州韓城縣北三十五里。
音
又,叶檣龠切。左思〈詠史〉詩:陳平無產業,歸來翳負郭;長卿還成都,壁立何廖廓;四賢豈不偉,遺烈光篇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