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
《唐韻》:去吉切;《集韻》:喫吉切,𡘋音蛣。
《說文》:問也。
《廣雅》:讓也、責也。
《玉篇》:治也、譴也、問罪也。
《書・立政》:其克詰爾戎兵。
【傳】治也。
《禮・月令》:詰誅暴慢。
【註】謂問其罪,窮治之也。老子《道德經》:此三者,不可致詰。
【註】問也。
《史記・平津侯傳》:汲黯庭詰弘。
【註】責讓也。
义
又,《周禮・天官・大宰》:五曰𠛬典,以詰邦國。
【註】詰,猶禁也。
又,《秋官・大司宼》:佐王𠛬邦國,詰四方。
【註】詰,謹也。
义
又,詰屈。
《晉書・衞恆傳》:字勢云:硏桑不能數其詰屈。
义
又,《小爾雅》:詰朝,明旦也。
《左傳・僖二十七年》:詰朝相見。
《說文長箋》本作喆朝。喆,古哲字。借明也。故明朝爲喆朝。今俗以喆爲詰,因詰喆形溷,誤。
音
又,《集韻》:丘傑切,音憩 —— 喬詰,意不平也。
《莊子・在宥篇》:喬詰卓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