音
《唐韻》、《集韻》:直几切;《韻會》、《正韻》:丈几切,𡘋音薙。
《說文》:雉有十四種。
《爾雅・釋鳥》:鷂雉、鷮雉、鳪雉、鷩雉、秩秩海雉、鸐山雉、雗雉、鵫雉。雉,絕有力奮;伊洛而南,素質,五彩皆備成章曰翬;江淮而南,靑質,五彩皆備成章曰鷂;南方曰𠷎,東方曰鶹,北方曰鵗,西方曰鷷。
【疏】別諸雉之名也。
《易・說卦》:離爲雉。
《周禮・春官・大宗伯》六摯:士執雉。
《公羊傳・襄二十七年》:昧雉彼視。
义
又,《爾雅・釋鳥》:鵽鳩,𡨥雉。
【註】𡨥雉,一名鵽鳩。
义
又,《晏子・問篇》:鄒滕雉犇而出其地,猶稱公侯。
义
又,〈晉語〉:雉經於新城之廟。
【註】雉經,頭搶而懸也。
义
又,《周禮・冬官・考工記・匠人》:王宮門阿之制五雉,宮隅之制七雉,城隅之制九雉。
【註】雉,長三丈,高一丈。
《左傳・隱元年》:都城過百雉。
【註】方丈曰堵,三堵曰雉。一雉之牆,長三丈,高一丈。侯伯之城方五里,徑三百雉,故其大都不過百雉。
《管子・海王篇》:吾欲藉於臺雉。
义
又,《春秋・定二年》:雉門及兩觀災。
【註】雉,公宮之南門。
义
又,揚雄〈甘泉賦〉:列新雉於林薄。
【註】服虔曰:新雉,香草也。
义
又,《前漢・高后紀》〔註〕:荀悅曰:諱雉之字野雞。師古曰:呂后名雉,故臣下諱雉也。
《韻會》:漢人諱之,謂雉爲野雞。
音
又,《集韻》:序𡛷切,音䒨 —— 本作𤉡。詳𤉡字註。
音
又,《集韻》:演爾切,音酏 —— 縣名。
《前漢・地理志》:江夏郡下雉縣。
【註】雉,羊氏反。
【又】南陽郡雉縣。
【註】弋爾反。
音
又,《集韻》:口駭切,音鍇 —— 桂林人謂人短爲矲雉。或作𥏪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