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爾雅・釋詁》忘也。
謹照原書釋詁改釋言。
《詩・召南》不我遐棄。
謹照原書召南改周南。
〔棄〕字收录于《康熙字典》正文・辰集中,康熙部首是木部。
〔棄〕字拼音是qì,上下结构,可拆字为????、????。
〔棄〕字造字法是會意。甲骨文字形,上面是個頭向上的嬰孩,三點表示羊水,頭向上表示逆產。中間是隻簸箕 ,下面是兩隻手。合起來表示將不吉利的逆產兒倒掉之意。小篆寫法大同小異。本义是扔掉;拋棄。
〔棄〕字的汉语字典解释:㈠ [qì] ⑴ 舍去,扔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