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 吴承恩《西游记》第59回:“那罗刹不容分说,双手轮剑,照行者头上乒乒乓乓,砍上十数下。”
作分句、状语;指不允许分辩陈说。
宝钗不容分说,笑灌了湘云一杯。清·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六十二回
禁止申辩(谜底:不容分说)
《红楼梦·第一二回》:「宝钗不容分说,便灌了湘云一杯。」
admit (allow) no explanation to be offered(allow of no excuse)
弁解(べんかい)を許さない,有無(うむ)を言わせない
ne pas admettre de réplique,à se justifier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⒈ 包含,盛(chéng):容器。容量(liàng )。容积。容纳。无地自容。
⒉ 对人度量大:容忍。宽容。
⒊ 让,允许:容让。不容人说话。
⒋ 相貌,仪表,景象,状态:容止。容颜。容光。容貌。仪容。军容。市容。阵容。姿容。
⒌ 或许,也许:容或。
⒍ 姓。
⒈ 区划开:分开。划分。分野(划分的范围)。分界。分明。条分缕析。分解。
⒉ 由整体中取出或产生出一部分:分发。分忧。分心劳神。
⒊ 由机构内独立出的部分:分会。分行(háng )。
⒋ 散,离:分裂。分离。分别。分崩离析。分门别类。
⒌ 辨别:区分。分析。
⒍ 区划而成的部分:二分之一。
⒎ 一半:人生百年,昼夜各分。春分。秋分。
⒈ 用话来表达意思:说话。说明。演说。解说。
⒉ 介绍:说合(a.从中介绍;b.商议;c.说和。“合”均读轻声)。说媒。
⒊ 言论,主张:学说。著书立说。
⒋ 责备:数说。
⒌ 文体的一种,如韩愈的《师说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