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·冯梦龙《东周列国志》第七回:“他无仁,我无义。公子必欲免祸,非行大事不可。”
作宾语、分句;用于人际关系。
俗话说:你不仁,我不义,别怪我无情
⒈ 称对方,多称指一个人,有时也指称若干人:你厂。你方。
⒉ 泛指任何人:你死我活。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⒈ 一种道德范畴,指人与人相互友爱、互助、同情等:仁义(a.仁爱与正义;b.通情达理,性格温顺,能为别人着想)。仁爱。仁政。仁人志士(仁爱有节操的人)。仁义礼智(儒家的伦理思想)。仁至义尽。一视同仁(同样看待,不分厚薄)。
⒉ 果核的最内部分或其他硬壳中可以吃的部分:核桃仁儿。
⒊ 姓。
⒈ 自称,自己,亦指自己一方:我们。我见(我自己的看法)。我辈。我侪(我们)。自我。我盈彼竭。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⒈ 公正合宜的道理或举动:正义。义不容辞。义无反顾。仗义直言。
⒉ 合乎正义或公益的:义举。义务。义愤。义演。见义勇为。
⒊ 情谊:义气。恩义。义重如山。
⒋ 意思,人对事物认识到的内容:意义。含义。释义。微言大义。
⒌ 指认为亲属的:义父。
⒍ 人工制造的(人体的部分):义齿。义肢。
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