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谓语、定语、宾语;指偏袒一方。
我们要坚决杜绝执法不公的现象
denial of justice
⒈ 拿着:执刃。执鞭。执笔。
⒉ 掌握:执政。执教(jiào )。
⒊ 捕捉,逮捕:战败被执。
⒋ 坚持:固执。执意。
⒌ 实行:执行。
⒍ 凭单:回执。
⒎ 朋友:执友(志同道合的朋友,简称“执”)。
⒏ 姓。
⒈ 体现统治阶段的意志,国家制定和颁布的公民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:法办。法典。法官。法规。法律。法令。法定。法场。法理。法纪。法盲。法人(“自然人”的对称。指依法成立并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参与民事活动,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法律义务的社会组织)。法制。法治。犯法。守法。合法。宪法(国家的根本大法)。政法。奉公守法。逍遥法外。
⒉ 处理事物的手段:办法。设法。手法。写法。
⒊ 仿效:效法。
⒋ 标准,规范,可仿效的:法式。法帖。
⒌ 佛家的道理:佛法。法号。法轮。法像。法门。
⒍ 道家佛家的所谓拿妖捉怪的技术:法师。法器。法事。
⒎ 指“法国”:法文。法式大菜。
⒏ 姓。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⒈ 正直无私,为大家利益:公正。公心。大公无私。
⒉ 共同的,大家承认的:公理。公式。公海。公制。
⒊ 国家,社会,大众:公共。公安(社会整体的治安)。公众。公民。公论(公众的评论)。
⒋ 让大家知道:公开。公报。公然。
⒌ 封建制度最高爵位:三公(中国周代指“太师”、“太傅”、“太保”;西汉指“大司徒”、“大司马”、“大司空”)。公子。公主。
⒍ 敬辞,尊称男子:海公。包公。诸公(各位)。
⒎ 雄性的:公母。公畜。
⒏ 对长辈和年老人的称呼:公公。外公(外祖父)。
⒐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