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·桓宽《盐铁论·刑德》:“故《春秋》之治狱,论心定罪。”
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判案等。
⒈ 分析判断事物的道理:论断。论点。论辩。论据。论者。议论。讨论。辩论。
⒉ 分析阐明事物道理的文章、理论和言论:理论。舆论。专论。社论。
⒊ 学说,有系统的主张:系统论。
⒋ 看待:一概而论。
⒌ 衡量,评定:论罪。论功行赏。
⒍ 按照:论件。论资排辈。
⒎ 姓。
⒈ 人和高等动物体内主管血液循环的器官(通称“心脏”):心包。心律。心衰。心悸。
⒉ 中央,枢纽,主要的:心腹。中心。
⒊ 习惯上指思想的器官和思想情况,感情等:心理。心曲。心魄。心地。心扉。衷心。心旷神怡。人心惟危。
⒈ 不动的,不变的:定额。定价。定律。定论。定期。定型。定义。定都(dū)。定稿。定数(shù)(a.规定数额;b.指天命;c.规定的数额)。断定。规定。鉴定。
⒉ 使不变动:定案。定罪。决定。确定。
⒊ 平安,平靖(多指局势):大局已定。
⒋ 镇静,安稳(多指情绪):心神不定。
⒌ 确凿,必然的:必定。镇定。
⒍ 预先约妥:定计。定情。定货。定做。
⒎ 姓。
⒈ 犯法的行为:犯罪。罪人。认罪。有罪。罪恶。罪名。罪魁。罪行。罪证。罪责。罪孽(迷信的人认为应受到报应的罪恶)。罪不容诛。
⒉ 过失,把过失归到某人身上:功罪。罪愆。罪尤(“尤”,过失,罪过)。归罪于人。
⒊ 刑罚:判罪。畏罪。待罪。请罪。
⒋ 苦难,痛苦:受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