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汉书 刑法志》:“守县官财物而即盗之。已论命复有笞罪者,皆弃市。颜师古注:“即今律所谓主守自盗者也。”
作谓语、宾语、定语;用于书面语。
⒈ 权力或财物的所有者,家庭的首脑:主人。物主。失主(失掉财物的人)。当家作主。
⒉ 旧时臣子称君王,下级称上级,仆人称家主:君主。主上。
⒊ 对事物的意见或认为应当如何处理,决定:主张。主见。主意。主义。
⒋ 对事物有决定权力:民主。自主。主持。主宰。主权(一个国家的独立自主的权力)。
⒌ 最重要的,最基本的:主次。主要。主力。主将(jiàng)。
⒍ 预示:早霞主雨。
⒎ 旧时为死人立的牌位:木主。神主。
⒏ 基督教、伊斯兰教对所信仰的神或本教创始人的称呼。
⒐ 姓。
⒈ 保持,卫护:守成(在事业上保持前人的成就)。守御。守身(爱护自身,保持自己的品节)。守节。守恒。守望相助。墨守成规。
⒉ 看管:看守。守护。
⒊ 在一个地方不动:守株待兔。留守。
⒋ 遵照:遵守。守法。守时。
⒌ 维持原状,不想改变:保守。因循守旧。
⒍ 呆在一起:厮守。
⒎ 节操:操守。
⒏ 靠近,依傍:守着水的地方,可多种稻子。
⒐ 古代官名:太守。守祧(中国周代掌管祭祀宗庙的官)。守刺(太守,刺史)。守令(指太守、刺史、县令等地方官)。
⒑ 姓。
⒈ 本人,己身:自己。自家。自身。自白。自满。自诩。自馁。自重(zhòng )。自尊。自谦。自觉(jué )。自疚。自学。自圆其说。自惭形秽。自强不息。
⒉ 从,由:自从。自古以来。
⒊ 当然:自然。自不待言。自生自灭。放任自流。
⒋ 假如:自非圣人,外宁必有内忧。
⒈ 偷窃,用不正当的手段营私或谋取:盗窃。盗贼。盗伐。盗掘。盗运。盗卖。盗用。盗名欺世(亦称“欺世盗名”)。
⒉ 偷窃或抢劫财物的人:海盗。强盗。窃国大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