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 顾炎武《华阴王氏宗祠记》:“凡所以为厚生正德之事,一切置之不理,而听民之所自为。”
连动式;作谓语、宾语;含贬义。
老师批评他,他置之不理。
“置”,不能写作“知”。
(一)置之不理和“置之不顾”意义基本相同;常通用。但它们有细微差别:“置之不顾”偏重在“不注意;不管”;置之不理偏重在“不理睬”。(二)见“束之高阁”。
留长发(谜底:置之不理)
清·顾炎武〈华阴王氏宗祠记〉:「人主之于民,赋敛之而已尔,役使之而已尔,凡所以为厚生正德之事,一切置之不理,而听民之所自为。」
漠然置之 置若罔闻 束之高阁
sit idly by
無視(むし)する,不問(ふもん)に付(ふ)す,放任(ほうにん)する
ne pas se soucier de(ne faire aucun cas de)
etwas auβer Acht lassen(taube Ohren für etwas haben)
остáвить без внимáния(относиться безразлично)
⒈ 放,摆,搁:安置。布置。置放。置身。位置。置信。置评。置疑。置辩。推心置腹。置若罔闻。置之度外。
⒉ 设立,设备:装置。设置。
⒊ 购买:添置。置办。置备。置买。
⒈ 助词,表示领有、连属关系:赤子之心。
⒉ 助词,表示修饰关系:缓兵之计。不速之客。莫逆之交。
⒊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,使成为句子成分:“大道之行也,天下为公”。
⒋ 代词,代替人或事物:置之度外。等闲视之。
⒌ 代词,这,那:“之二虫,又何知”。
⒍ 虚用,无所指:久而久之。
⒎ 往,到:“吾欲之南海”。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⒈ 物质本身的纹路、层次,客观事物本身的次序:心理。肌理。条理。事理。
⒉ 事物的规律,是非得失的标准,根据:理由。理性。理智。理论。理喻。理解。理想。道理。理直气壮。
⒊ 自然科学,有时特指“物理学”:理科,数理化。理疗。
⒋ 按事物本身的规律或依据一定的标准对事物进行加工、处置:理财。理事。管理。自理。修理。总理。
⒌ 对别人的言行作出反应:理睬。答理。
⒍ 古代指狱官、法官。
⒎ 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