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 杨炯《益州温江县令任君神道碑》:“出身事主,元良永固于万邦;束发登朝,匕鬯不惊于百里。”
主谓式;作谓语、定语;形容镇定自若,纪律严明,秋毫无犯。
赣、宁之乱,坐镇上游,匕鬯不惊,指挥若定。(蔡东藩、许廑父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三十六回)
“匕”,不能读作“bì”。
鬯,上部不能写作“凶”。
《易经·震卦》:「震惊百里,不丧匕鬯。」
秋毫无犯
sacrificial offerings to ancestors at the ancestral shrines must not be disturbed
⒈ 〔匕首〕短剑。
⒉ 古代指勺、匙之类的取食用具:“先主方食,失匕箸”。
⒈ 古代祭祀用的酒,用郁金草酿黑黍而成。
⒉ 同“畅”。
⒈ 副词。
⒉ 用在动词、形容词和其它词前面表示否定或加在名词或名词性语素前面,构成形容词:不去。不多。不法。不料。不材(才能平庸,常用作自谦)。不刊(无须修改,不可磨灭)。不学无术。不速之客。
⒊ 单用,做否定性的回答:不,我不知道。
⒋ 用在句末表疑问:他现在身体好不?
⒈ 骡马等因为害怕而狂奔起来不受控制:惊车。惊群。马惊车败。
⒉ 害怕,精神受了突然刺激而紧张不安:惊恐。惊骇。惊愕。惊惶。惊诧。惊遽。惊厥。惊悟。惊心动魄。惊惶失措。惊世骇俗(言行出奇,使世人惊恐)。
⒊ 震动:惊动。惊扰。惊堂木。打草惊蛇。
⒋ 出人意料的:惊喜。